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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1 两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两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