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实施方式: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在董事会批准的额 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相关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伟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及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伟股份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