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与管理办法,保证公司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的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 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重大信息及其披露。公司证券部是董事会 的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具体执行重大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