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4年8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之积, 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监 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获选董事、 监事分别按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 第四条 股东会在对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当明确告知与 会股东,该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