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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化学: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 律 意 见 书 北 京 大 成 (上 海 )律 师 事 务 所 www.dentons.cn 关 于 南 通 江 天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 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 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