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以下无正文) 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SDP Global Co.,Ltd.持有的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 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变动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 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金 梁 赵祯琳 胡源鹏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