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SDP Global Co.,Ltd.持有的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