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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化学: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企业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 情形。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SDP Global Co.,Ltd.持有的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 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核查,意 见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尚需审批的事项 已在《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 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