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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化学: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SDP Global Co.,Ltd.持有的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 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聘请的东洲评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 备专业胜任能力。除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外,东洲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 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东洲评估作为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东洲评估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