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SDP Global Co.,Ltd.持有的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 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 办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