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