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友 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三友联众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8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773.50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295.33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478.1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1 年 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