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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936ZYST(300936)2024-04-22 12:22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 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