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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936ZYST(300936)2024-04-22 12:2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监督决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