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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健存、叶锋、姬淑艳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高健存、叶锋、姬淑艳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