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 广州 二〇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立 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 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