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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300976TARRY(300976)2023-12-19 11:47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东莞市达瑞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相关机构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秘办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会秘书为董秘办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临时会议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薪酬、提名委员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