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 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 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 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水平; (四) 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第 1 页 (五)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