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 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 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 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