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移转行为。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的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 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金沃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