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B0036 号 致: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BFC 外滩金融中心 S2 栋 23 层 电话:021-23122000 传真:021-23122100 邮编:200010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