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BFC 外滩金融中心 S2 栋 23 层 电话:021-23122000 传真:021-23122100 邮编:200010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 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