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 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大厦 10-11 楼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6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另有定义,下列术语或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德恒或本所 | 指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肇民科技或公司 | 指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 |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激励计划(草案)摘 | 指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 | 要》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 《考核管理办法》 | 指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 |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