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