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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 作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淳股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凯淳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3号文)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1年5月28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