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 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8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