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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 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崧盛创新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创新")增资,同时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 资权,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本次增资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并经各方协商 确定,增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