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 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 追究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