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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盛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