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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盛股份: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界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 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相关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