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和结构,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嘉益保 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