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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清利-已离任)

本人梁清利,作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任期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报告如下: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基本情况 本人梁清利:男,汉族,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经济学专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大唐国际资本部融 资主管、大唐国际发电融资处副处长、内蒙古汇能大唐长滩煤炭公司财务总监、大唐国际 化工院财务负责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财务部主任、广州高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