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蓝集团股 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审批考核结果;负责组织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 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