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现 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6,8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1,36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8,297,358.49 元,余额为人 民币 393,062,641.51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