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需全部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材料或口头陈述, 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头陈述均真实、 完整、准确; (2)其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全部有关事实, 且全部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 (3)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中的签字与印章真实无误, 公司有关 人员在本所律师调查、验证过程中所作的陈述真实有效, 所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与 原件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