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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熔电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