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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 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 权。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四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七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第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