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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下属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 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 的控股子公司,同时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