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会后事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 会后事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A538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录"、"公司"或"发行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已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会议审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8 号),并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 2023 年半 年度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立信"),作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审议通过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的会后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 2023 年 1-6 月业绩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