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 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 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110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