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120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 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认为:公司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 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