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8号)批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艾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 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7,420,000.00元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2,58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7 日到位。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其他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9,806,386.81元,扣除上述不含税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193,613.19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