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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录"、"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8号)批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艾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向社会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 民币7,420,000.00元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