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一)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