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瀚新材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4,386.7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613.21万元,已由主承 销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