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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由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