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美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总监 1 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