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戎美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01088Rumere (301088)2024-04-23 10:37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充 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和《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