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担任召集人的独立董事 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公司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必 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公司应当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 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