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百 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医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百诚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6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41,667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52,516,693.20 元,扣除本次发 ...